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高强钢筋生产应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粤建科函〔2012〕73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强钢筋生产应用情况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12〕6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高强钢筋生产应用情况调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钢筋生产企业螺纹钢的生产情况进行调查,并填报附件2。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2008-2012年度施工房屋建筑面积进行调查,并填报附表3。
三、广州、深圳、佛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应用高强钢筋的典型项目(广州、深圳各不少于2个,佛山不少于1个)进行调查,填报附表4,并简要介绍每个项目的高强钢筋应用情况、解决的技术问题、产生的效益及存在的问题等。
四、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附件1的要求,共同就近年来推广应用高强钢筋所开展的主要工作与成效(如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等)、当前制约高强钢筋应用的主要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形成调查报告(包括调查表),于2月25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教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原材料工业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教处王礼贵,电话:020-83133604,E-mail:gdsjstkjc@163.com;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原材料工业处杨淑鹏 ,电话:020-83135893,E-mail:gdycL306@126.com。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强钢筋生产应用情况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12〕6号)(略)
2.____市400MPa级及以上螺纹钢筋生产情况调查表
3. ____市城镇房屋高强钢筋需求量预测基础数据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