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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暂不关闭家电节能补贴管理系统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暂不关闭家电节能补贴管理系统的通知
(京商务秩字〔2012〕6号)


各区县商务委、各有关销售企业:

  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市高效节能家电产品促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商务秩字〔2011〕16号),高效节能家电产品促销试点工作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29日。现就家电节能补贴管理系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电节能补贴管理系统关闭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24时。消费者持有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购买高效节能家电凭证,须在2012年3月31日24时之前使用,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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