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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京建发〔2012〕62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2012年2月22日17时,怀柔北房镇一在施建筑工地塔吊在顶升过程中发生倒塌,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23日上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市安全监管局紧急召开全市建筑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对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目前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为全力维护首都社会生产生活的稳定,确保春季工程顺利复工,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一)各建筑施工企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组织对所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二)3月1日-3月31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令整改。

  (三)3月6日-3月3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监督机构对各区县检查工作的情况以及其辖区内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抽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令整改。

  二、检查内容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三)建筑起重机械、各类施工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地铁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制、专家论证、交底及按专项方案执行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情况;“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情况;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四)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的办理情况以及经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情况;起重机械司机、拆装作业人员、信号工的持证上岗情况。

  (五)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六)工程复工验收检查情况。

  (七)全国“两会”会议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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