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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关于鼓励金融业发展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2012)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市财政局,一份市财政局盖章后,退存市政府金融办。
  2.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由法人金融机构填写。

  附件2:
  厦门市金融(配套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所得税奖励申请表

代扣代缴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国籍(籍贯)

 

身份证(护照) 号码

 

居住地址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工作简历

 

 

 

现任职务

 

任职时间

 

专业技术资格

 

资格获得时间

 

申请奖励年度

 

纳税金额

 

完税凭证号

 

申请理由及奖励金额计算

    

征税机关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扣代缴单位意见

                                                      

区(管委会)

财政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市政府金融办

意见

年   月  日

市财政局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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