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0年综合整治漓江地笼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10〕181号)
灵川县、兴安县、阳朔县、平乐县、荔浦县、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2010年综合整治漓江地笼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一Ο年九月十三日
桂林市2010年综合整治漓江地笼工作方案
近几年来,为保护漓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我市渔政部门每年都对漓江水域及支流的地笼网进行大力整治,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一些人受利益驱使,再加上市渔政部门执法力量有限,致使地笼捕捞屡禁不止,而且愈演愈烈,严重威胁到漓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为拯救漓江水生生物及鱼类,加强对渔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和漓江现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同志有关“科学保护漓江”的重要批示精神,强化保护措施,整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江河水域水生生物及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实现漓江渔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生态旅游漓江。
二、目的意义
(一)通过大力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保护江河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意识,使渔业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二)通过对漓江水域的地笼非法捕捞行为进行整治、清理,保护好漓江的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漓江,树立世界旅游明珠良好形象。
三、组织领导
成立桂林市2010年综合整治漓江地笼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绍政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李 杰 市公安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