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政办〔2010〕21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11月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刷房的烦恼》为题报道了我市平乐县在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平乐县在具体执行城乡风貌改造相关政策规定中出现的工作偏差,给我市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切实把这一民生、民心工程办好、办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城乡风貌改造,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继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科学发展工程、民生工程、和谐工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风貌改造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一民心工程办成利民工程、惠民工程,决不能因为城乡风貌改造而增加老百姓的经济负担。
二、有关城乡风貌改造资金的筹措,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实施方案》中有关资金筹措规定执行。
三、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目前已进入收尾和验收阶段,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四、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杜绝类似平乐县问题的再次发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振作精神,继续做好城乡风貌改造下一步工作。要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及时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宣传报道城乡风貌改造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