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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的通知


  请各单位按下列时间要求上报相关信息,届时我局将通过门户网站(http://www.tjxmsy.gov.cn)向全市公布: 3月1日前,上报辖区兽药GSP企业及未达标企业明细表(附件1)和辖区实施方案;3月10日前,上报辖区注销经营企业名单(附件2);7月30 日前,上报辖区兽药经营清理和规定行动汇总表(附件3)。

  附件:1.辖区兽药GSP企业及未达标企业明细表

  2.辖区注销经营企业名单

  3.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辖区兽药GSP企业及未达标企业明细表

  区县名称(加盖公章):

类别

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仓库地址

法人

质量负责人

经营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GSP企业

 

 

 

 

已改造但未达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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