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省级水利专项项目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
(浙水计〔2010〕169号)
厅机关有关处(室、局)、总站、中心,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快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支出执行进度的函》(浙财农函〔2010〕11号),为加快我厅预算执行,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要求进一步做好省级水利专项项目预算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预算执行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快2009、2010年预算执行,确保年底2010年预算执行率达到80%,及时上报预算执行进度。
二、报送2009年部门预算专项项目成果
各单位请于12月15日前将2009年省级部门预算专项项目实施成果报送厅规划计划处,电子稿同时报送。每个预算项目要填写预算执行情况说明表;研究类项目、子课题上报成果简介,字数控制4000字以内。
三、报送2010年部门预算专项项目执行总结
为切实加强我厅部门预算执行质量,请各单位于年底前将2010年部门预算专项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送厅规划计划处,总结内容包括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和预算执行成果等方面。
联 系 人:孙寒星,姜 伟;
联系电话:87826557,87826521;
电子邮箱:sunhx@zjwater.gov.cn。
附件:2009年省级部门预算专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说明表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2009年省级部门预算专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说明表
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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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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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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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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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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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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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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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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