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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省级水利专项项目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省级水利专项项目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
(浙水计〔2010〕169号)


厅机关有关处(室、局)、总站、中心,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快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支出执行进度的函》(浙财农函〔2010〕11号),为加快我厅预算执行,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要求进一步做好省级水利专项项目预算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预算执行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快2009、2010年预算执行,确保年底2010年预算执行率达到80%,及时上报预算执行进度。

  二、报送2009年部门预算专项项目成果

  各单位请于12月15日前将2009年省级部门预算专项项目实施成果报送厅规划计划处,电子稿同时报送。每个预算项目要填写预算执行情况说明表;研究类项目、子课题上报成果简介,字数控制4000字以内。

  三、报送2010年部门预算专项项目执行总结

  为切实加强我厅部门预算执行质量,请各单位于年底前将2010年部门预算专项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送厅规划计划处,总结内容包括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和预算执行成果等方面。

  联 系 人:孙寒星,姜 伟;

  联系电话:87826557,87826521;

  电子邮箱:sunhx@zjwater.gov.cn。

  附件:2009年省级部门预算专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说明表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2009年省级部门预算专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说明表

预算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概况

 

绩效目标

 

 

预算执行情况

批复预算

(万元)

 

实际支出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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