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宁满族自治县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蒙古族乡)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丰宁满族自治县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六届三十四次常务会议、县委六届七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丰宁满族自治县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快我县水利改革与发展步伐,提升县域核心竞争力,加速丰宁“跨越发展、绿色崛起”进程,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新形势下丰宁水利的重要战略地位与作用
(一)新形势下丰宁水利的战略地位尤为重要。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水利的战略地位与作用做出高度科学界定:“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丰宁是典型的农牧大县,是潮河、滦河的发源地,是京津地区的重要水源地和生态屏障。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关系到全县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县域安全;不仅关系到丰宁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到京津地区的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因此,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新形势下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尤为紧迫。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与支持下,历届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兴水利、除水害,建设了大批水利工程。现存中小型水库9座,防洪堤防608公里,打井配套机电井3720眼,修节水灌溉渠道369条、450公里,埋设输水管路57万米,建旱涝保收、节水灌溉面积37.5万亩,完成重点小流域治理面积1625平方公里。在这些辉煌水利成就作用下,占耕地总面积三分之一的水浇地,生产着占总产量70%以上的粮食;沿河两岸堤防,保护着18.3万人、2万公顷耕地的防洪安全;3000公顷坡改梯,每年为农民增产粮食4500吨;修建的938处农村饮水工程,保障了17.5万人的饮水安全。水利工程每年为工农业生产和城镇居民生活供水1.036亿立方米,全县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为改善全县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