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报道:有关社会热点问题的报道,要注重加强舆论引导,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围绕政府出台涉及民生热点的重要改革措施,紧密结合群众的利益关切,充分做好权威解读。各级广电媒体要重视网络舆情,针对网民关注进行客观理性的引导,澄清事实,批驳谣言,以主流媒体的权威性、公信力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和网上舆论。
舆论监督:应坚持准确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以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扶正祛邪、维护稳定、服务大局作为基本目的,体现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舆论监督要确保事实准确、适时适度,防止报道失实、以偏概全和主观臆断、感情用事,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新闻评论:原则上应以广电媒体自采新闻或其他主流媒体的新闻作为选题,把握评论所依据的新闻事实的准确性。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力求在摆事实、讲道理中阐释正确思想观点,弘扬社会公平正义,提供积极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思路。不得将未经证实的消息作为评论素材,不得直接采用社会自由来稿作为本台评论。不得挑拨社会情绪、激化社会矛盾。不采用偏激言论、猎奇观点制造轰动效应。
访谈类节目:应着眼大局确定节目主题,注重节目品质和社会效果。防止话题选择边缘化,防止话题讨论简单化、片面化、绝对化。要稳妥选择节目嘉宾,注重嘉宾的典型性、权威性,引导嘉宾文明参与、理性表达。
纪实类节目:要注重正面引导,增强教育意义。纠正选题边缘、猎奇,以及负面题材偏重、报道内容和方式违法违规等问题。涉及未成年人题材的纪实类节目,必须遵守《
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关规定。
法制类节目:应坚持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弘扬社会正义、维护社会公德、传播法制精神为定位。不得炒作各类案件特别是个别恶性案件;不得对犯罪行为、作案手段、犯罪心理作过细描写和分析;不得渲染血腥、暴力、色情、恐怖的情节、场景和对犯罪细节进行情景再现;不得披露政法机关办案细节、侦察手段等内容;不得以犯罪细节、作案手段、案情变化和公安、检察、司法部门的侦破方法、审讯技巧等设置竞猜题目;不得以娱乐方式表现涉案题材;经济类、生活类、服务类、娱乐类等非法制类节目,一般不得出现涉及刑事犯罪案件的内容。
民生新闻节目:应增强民生报道向真向美向善向上的人文内涵和道德导向,提高节目整体品位。要重点选取对人民群众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民生题材,提升民生报道深度,要避免同质化、碎片化的报道,防止负面内容集纳式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