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相城区元和街道姚祥村12组4.2410公顷,其中耕地0.8421公顷;
(十九)相城区元和街道玉成村8组0.0812公顷;
(二十)相城区元和街道朱泾村1组2.5423公顷,其中耕地1.2005公顷;
(二十一)相城区元和街道朱泾村2组0.1773公顷,其中耕地0.00915公顷;
(二十二)相城区元和街道朱巷村7组2.8265公顷,其中耕地1.5402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 面积
(公顷)
| 土地补偿费
标准
| 安置补助费
标准
|
耕 地
| 13.9481
| 36万元/公顷
| 2.6万元/人
|
养殖水面
| 18.5051
| 36万元/公顷
| /
|
未利用地
| 1.4568
| 18万元/公顷
| /
|
工矿用地
| 14.3799
| 36万元/公顷
| /
|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三)青苗补偿标准。
1.一年生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补,一年两季以上的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0%计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