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对拟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要把依法行政和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教学内容,通过培训考试,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决策机制,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4.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大决策在讨论决定前应当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5.加强对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在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出台前,都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系统的分析,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要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对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要提前制定预案,最大限度地避免因决策失当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不稳定问题。对违反决策规则、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6.进一步削减审批事项。按照精减、效能、统一的要求,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凡能精减下放的要一律精简下放;凡是国家和省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凡是已经不合时宜、削减后不会导致经济社会发展失范的审批事项,也要坚决取消;凡是国家和省没有明令必须由市一级审批的事项,要坚决下放到县(市)、区,努力实现在全省“审批项目最少、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目标。
7.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的要求,创新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选择一批重大项目实行代办制,并进行跟踪问效,促进重点项目尽快落地。要进一步优化各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审批流程,对审批项目的所有前置条件逐一进行审核、论证,在精简和规范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实行统一格式,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压缩审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