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石家庄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2012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对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以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
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
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实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订年度学法计划,坚持开展会前学法和举办专题法制讲座,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2.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以贯彻落实《
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并进行行政执法资格认定和换发行政执法证件;不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门法律法规的学习,定期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