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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2]5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2]5号)


  经省政府《关于省电力公司110千伏灵峰(北桥升压)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1〕698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0.3552公顷,其中耕地0.3552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省电力公司110千伏灵峰(北桥升压)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相城区北桥街道灵峰村(庄浜)21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相城区北桥街道灵峰村(庄浜)21组耕地0.3552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

标准

安置补助费

标准

耕 地

0.3552

36万元/公顷

2.6万元/人

养殖水面

0

36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

0

18万元/公顷

工矿用地

0

36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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