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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厅关于表彰全省木检系统“文明窗口单位”和“文明个人”的通知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表彰全省木检系统“文明窗口单位”和“文明个人”的通知
(浙林资〔2011〕115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

  在去年开展全省木材检查系统“执法监督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2011年,全省木材检查系统开展了执法监督年“回头看”活动,同时转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在全国木材运输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监督年”活动的通知》(林资发〔2011〕120号),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健全内部管理,落实统一执法标识标牌,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木材运输管理水平,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进“森林浙江”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也涌现出一批机构健全、队伍整齐、执法文明的基层木材检查单位和执法文明个人。

  根据《关于在全省木材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监督年“回头看”活动的通知》(浙林资〔2011〕28号)精神,经市、县推荐,我厅决定授予淳安县潭头木材检查站等10个木材检查站(巡查大队)“木检文明窗口单位”称号,授予赵昌杰等31位木检员为“木检执法文明个人”称号(名单详见附件1、2)。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扎实工作,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成绩。全省木检系统要以木检文明窗口单位和文明个人为榜样,规范文明执法,严把自由裁量,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统一木检执法标识标牌,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我省森林资源保护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全省 “木检文明窗口单位”名单(10个)
  2、全省 “木检执法文明个人”名单(31人)

  二О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全省 “木检文明窗口单位”名单(10个)

地 区单  位
杭 州淳安县潭头木材检查站
桐庐县分水木材检查站
宁 波宁波市木材检查站
温 州永嘉县木材运输巡查大队
嘉 兴桐乡市炉头木材检查站
湖 州湖州市湖州木材检查站
金 华金华市木材检查管理总站
衢 州江山市廿八都木材检查站
台 州台州市黄岩区长塘木材检查站
丽 水庆元县新窑木材检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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