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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让场所建设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让场所建设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2〕3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州政府决定于2012年2月27至3月9日对全州各县市地质灾害避让场地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一)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让场所的通知》(凉府办函〔2011〕120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汛期专职地质灾害监测员制度的通知》(凉府办函〔2011〕121号)等要求,重点检查各县市完成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让场所建设方案制定情况、选址工作情况、建设情况、重要地质灾害预案点公示牌设置情况;建立落实汛期专职地质灾害监测员制度情况、监测经费落实及发放情况;
  (二)各县市历年来避让搬迁项目完成情况,老房子拆除、宅基地复垦情况,竣工材料准备、搬迁经费支付、资金审计等情况;
  (三)涉及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的县市开展实施治理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治理效果监测情况、达到初验或终验项目竣工资料准备情况等;
  (四)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编制、人员落实情况,工作经费、应急经费及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准备情况;
  (五)各县市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工作准备情况,各预案点第一、二、三责任人及监测人员落实情况等。
  二、督导检查方式
  督导组深入省、州、县、乡等地质灾害预案点所在乡镇、村组,全面检查应急避让场所建设情况、应急抢险队伍组建、救灾物资储备、应急药品准备等情况。同时对避让搬迁项目及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县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汇报和相关部门工作介绍,交换意见。
  三、督查组分工
  第一组:
  组长:徐辉(州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13981549850)
  成员:州政府应急办、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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