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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省属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省属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工作的通知
(浙国资考核〔2012〕13号)


各省属企业:

  为了切实做好2011年省属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工作,根据《浙江省省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浙国资发〔2011〕7号)的规定,现将清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资总额清算的内容

  2011年工资总额清算的主要内容包括: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尚未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企业的工资情况、职工平均工资情况、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具体内容与要求如下:

  (一)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各企业对经批复的2011年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清算,并填列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清算表(附表1)和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清算分户汇总表(附表2)。

  1、工资总额预算范围

  2011年纳入工资总额预算范围的企业,与工资总额预算批复是否一致,说明变动的原因;与合并报表范围(不含事业单位)企业尚存在的差异。

  2011年纳入工资总额预算范围的职工平均人数,与工资总额预算批复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2、预算利润完成情况

  2011年合并利润总额的完成情况,与经批复预算利润相比的偏离幅度及原因。

  对于需剔除新增企业利润的,说明新增企业利润的完成情况及与预算批复数的差异及原因。

  3、工资总额预算的完成情况

  2011年工资总额的计提与实际发放情况,工资总额计提数与工资总额预算数的偏差及幅度,计提数与实际发放数的差异及原因,并对以下五项构成进行分析:

  (1)工资效益联动执行情况。

  实际完成利润的增减率和与效益联动的工资总额增减率。

  (2)上年新增人员及翘尾工资情况。

  因2010年新增人员增加工资后,在本年度产生的工资翘尾数。

  (3)当年新增人员及工资总额情况。

  2011年新增人员(指预算单列的新增企业增人、原预算范围企业增人、减少企业减人)平均人数的实际构成、新增人员实际增加的工资、新增人员年化后的职工平均工资,与预算批复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并说明重大差异原因,如未纳入预算的新增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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