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学习宣传与构建法治政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围绕把本市建成全国行政效能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要求,广泛宣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理念,深入学习宣传《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强制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访条例》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公权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三)深入学习宣传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职能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加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房屋登记办法》、《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规定》、《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