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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二批吉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二批吉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决定
(吉政函〔2012〕7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动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调整工业产业结构,有效促进工业产业集聚发展和集约发展,经审核评定,省政府决定命名四平市、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为第二批 “吉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四平市、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提高集群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提高专业化和协作配套能力,充分发挥区域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工业产业园区化、基地化发展步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二批吉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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