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报名条件之一:
1.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1年;
2.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3年;
3.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4年;
4.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5年;
5.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获准免试条件: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地震安全性评价岗位工作,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中国地震局或省地震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的人员,可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五、报名组织
(一)2012年度江苏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各地接此通知后即可开展报名工作,报名点安排在各市地震局,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由各市人社局和地震局商定后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布。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直属单位以及省直属单位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报考者办理报名手续时须备齐的材料清单如下:
1. 报名表;
2.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相应的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三)各市对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四)准考证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