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市政办〔2011〕9号)
市直各委、办、局,中央及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转变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奋斗目标,全力打造“阳光政府”,政务服务、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政务服务建设工作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供高效优质的行政审批服务,得到办事群众和投资者的一致好评,树立了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
为表彰先进,鼓励进步,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各部门工作业绩和精神风范、绩效考评等各项指标,决定授予交通局、林业局、工商局、房改办、质监局、规划局、住建局、卫生局、发改委、商务局、地税局、国税局、贸促会、气象局、环保局、教育局、安监局、国安局等18家单位“全市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以体宁、汪珏、曾良汉、杨军、潘莉萍、刘志平、罗伟文、李小平、熊敏、赵莉红、白峥嵘、骆忆、罗春媚、蒋荣松、廖晓英、刘爱玲、李繁叶、申凌翔、尹德、陈慧、唐林新、何洪波、李振辉、高忠义、李国萍、赵永生、杨运清、廖铭仿、张新芳、罗培涛、朱建宁、蒋梅芳、费海云、罗兰、谢慧敏、汪志锋、龚素琼、蒋晓龙、蒋琳、曾小春、韩琪、黄伟华、陶俊敏、何天有、郑学军、柳朝阳等46名工作人员“全市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