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天津市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建设[2010]1058号)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134号令)和《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建设〔2005〕928号)的规定,经研究,我委定于2010年12月份开展2011年度天津市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证书换证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凡施工图审查认定证书有效期为2010年12月31日的单位,均属于此次换证范围。
二、换证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天津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换证申报表》从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9.106.78/epr/index.aspx,以下简称“监管系统”)下载填报后打印两份;
4.申报表中全体技术人员的《施工图审查人员情况和主要业绩表》(由“监管系统”填报后打印)、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人的所有资料按以上顺序排列,依照申报表中填写顺序装订成册);
5.全体专职技术人员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6.建筑、结构及勘察专业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注册印章,与本人其他资料装订在一起;
7.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8.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除申报表外的其他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于2010年12月15日17:00前,将换证申报材料报送市建交中心一层施工图审查服务中心窗口。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对换证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真实、准确、按时填报换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