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的通知
(建科[2011]180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在空间网格结构的设计与施工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工程质量,天津大学和天津市钢结构学会等单位按照我委《关于下达2010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二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教[2010]533号)的要求,对《天津市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DB29-140-2005)进行了全面修订。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DB29-140-2011)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1年5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其中,第3.3.13、4.4.4、6.13.1、6.1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天津市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DB29-140-2005)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程,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大学和天津市钢结构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