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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在周六全面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在周六全面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的通知
(津公积金中心〔2011〕28号)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为方便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业务,自 2011年4月6日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周六扩大业务办理范围,新增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和担保费补贴业务,并将余额还贷业务扩大到市内六区和塘沽、开发区管理部。

  周六办理业务范围:

  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补贴、住房公积金转移、个人信息变更登记、住房公积金龙卡账户密码修改及挂失等个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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