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水泥和结构用钢筋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建技〔2011〕370号)
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推动整体质量检测能力和水平的提高,确保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准确、有效和可靠的检测数据,市建交委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水泥和结构用钢筋检测试验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能力验证的范围
全市已取得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外埠进津备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二、能力验证项目
1.水泥物理性能
测试参数: 标准稠度用水量(代用法)、初凝时间、终凝时间、细度、安定性(雷氏夹法)、3天抗压强度、3天抗折强度、28天抗压强度、28天抗折强度。
依据标准:GB/T1346-2001、GB/T17671-99、GB/T1345-2005
2.结构用钢筋物理性能
测试参数: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
依据标准:GB/T228-2002
三、时间安排
1.参加水泥物理性能和结构用钢筋物理性能能力验证的单位于2011年4月29日到天津市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领取样品。(地址:南开区红旗路508号,电话:022-23382753、 23942166、23925348)
2.参加水泥物理性能能力验证的单位于2011年5月28日前报送能力验证结果。
3.参加结构用钢筋物理性能能力验证的单位2011年4月30日前报送能力验证结果。
4.2011年6月公布能力验证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各质量检测机构要按照《水泥物理性能能力验证试验样品说明表》(附件1)和《结构用钢筋物理性能能力验证样品说明表》(附件2)中规定的项目进行能力试验,并认真填写《2011年天津市水泥物理性能试验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附件3)和《2011年天津市结构用钢筋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附件4),并加盖公章后,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市建交委工程技术处。
2.凡无故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以及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检测试验结果报告单的单位,一律按能力验证不合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