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印发《2012年广东省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农函〔2012〕103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12年我厅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现将《2012年广东省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具体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联 系 人:周倩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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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2012年广东省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部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巩固近两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加强我省种子市场监管,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净化种业市场环境,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国务院《意见》为指导,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战略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检打联动、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品种审定,加大品种退出力度,加强市场监管和源头治理,下沉监管重心,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现代种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确保种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种子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使种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一)退出一批品种。对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标准样品的品种和不再适宜推广种植的品种退出市场;
(二)清理一批企业。对已停止种子生产经营活动1年以上,屡次违法违规,或多次被举报投诉和制售假劣种子的企业,依法限期整改、注销或吊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