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世博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10〕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上海“世博会”及“五·一”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上海“世博会”于5月1日隆重开幕,消防安全工作难度大,时间跨度长,是继奥运、60周年国庆安保后又一项全局性的任务。从5月份开始,我市将迎来旅游旺季,项目建设进入提速期,人流、物流量增大,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火灾致灾因素增加。因此,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做好“世博会”及“五·一”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和研究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制订工作方案,抓好动员部署,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二、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根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各社会单位要认真按照《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立即在单位内部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查找是否做到“六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措施落实,防火巡查、防火检查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检查维修保养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加强消防管理数字化、消防设施完好化、消防标识标准化、消防知识普及化“四化”管理,确保消防安全。特别是市人民政府通报督办的8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落实整改资金,按期完成整改;整改期间,要采取非常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三、部门齐抓共管,坚决整治火灾隐患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仓储物流场所和城市老街区为重点,迅速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联动机制,信息通报机制,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及时将火灾隐患情况通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久拖不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极易发生火灾事故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无证经营的单位,要依法予以取缔。“世博会”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将实行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