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涠洲岛原油码头及配套工程项目溢油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旦溢油发生,首要目标是保护重要区域和限制油污扩散,其次是清除污油。
  如果设备、材料和人力不足于对敏感区域提供有力的保护,则必须按优先次序对重要区域作出保护。

3 溢油事故报告程序

  3.1 发现污染事故人的报告
  任何船舶、码头、设施以及其他部门和个人发现溢油事故或接到溢油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北海海事局指挥中心值班室报告。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电话:0779-12395、3085596
  传真:0779-3085596
  甚高频无线电话:09频道、16频道
  值班工作人员应按《溢油应急污染事故初始报告》规定内容询问报告人,并做好相应记录。
  3.2 事故船舶的报告
  码头船舶依据MARPOL73/78公约附则I第26条和附则Ⅱ第16条的规定实施报告。

4 溢油应急反应行动

  4.1 初步处置
  值班室在接到码头船舶溢油事故报告后,立即设法对溢油事件进行及时的核实和确认,同时通知应急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立即将情况向指挥长报告,并及时赶到值班室(休息时间应在30分钟内赶到)。根据收集到的有关情况,立即组织专家小组人员对溢油事故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并负责把有关情况报告指挥长,并按指挥长指示下达溢油应急行动指令。
  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及时把溢油事故情况上报北海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市政府应急办和广西海事局值班室。
  4.2 分级处理原则
  码头船舶溢油量在500千克以下的,由各码头应急队处理;
  码头船舶溢油量在500千克以上、1吨以下的,由应急办公室指挥协调处理;
  码头船舶溢油量在1吨以上、30吨以下的,由指挥长指挥协调处理;
  码头船舶溢油量在30吨以上的,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报请广西海事局指挥协调区域有关力量处理。
  4.3 应急响应
  应急办公室根据指挥长的指令,立即通知辖区溢油应急队,各队人员应在接到指令后30分钟内赶到北海救助基地(即北海天翔航空油料储运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涠洲岛项目溢油应急队先期在涠洲岛和事发现场进行处置)油码头仓库(以下简称设备库),围油栏布放船在40分钟内准备完毕,立即开往北海救助基地码头。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