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指挥长: 市海洋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市旅游局副局长
市港务局副局长
市工商局副局长
市卫生局副局长
北海海事局副局长
市海洋局分管副局长
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
市交通局副局长
市气象局副局长
合浦县副县长
海城区副区长
银海区副区长
铁山港区副区长
广西海警一支队支队长
南海救助局北海基地主任
广西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副主任
中国海监第九支队副支队长
广西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
中石化项目公司副经理
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北海海事局。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溢油应急事件的情报收集、处理、上报和总结工作;组织应急专家小组成员对应急行动和决策提供咨询和评估;下达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协助副指挥长组织协调和指挥溢油应急行动,组织溢油事故的调查处理。
专家小组:由应急委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市海洋局、北海海事局、市港务局以及各油码头和专业清污公司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应急行动和决策提供咨询和评估。
北海海事局:在溢油应急响应时,履行应急办公室职责;划定禁航区或交通管制区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建立、完善涠洲岛附近海域VTS系统、溢油应急指挥决策系统、溢油漂移预报系统模型。
市海洋局:协助制定原油码头及输油管道溢油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方案;协调应急响应专家咨询小组开展工作;协调应急指挥部与各相关部门采取联合应急响应行动;协同参与溢油事故现场的应急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指挥溢油事故现场的应急相应工作,对溢油事故处置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评估环境污染与生态受损程度,及时提出应急措施和建议。
市安监局:参与组织协调工作;参与溢油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指挥溢油事故现场的应急相应工作;组织和协调公安、消防、边防等武装警察力量支援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行动;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应急行动情况,负责担任政府设置的海上临时安全警戒区的警戒任务,维护海上稳定。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处置资金的统筹、保障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协调各方应急处置资金的到位和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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