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涠洲岛原油码头及配套工程项目溢油应急预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0〕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中石化北海涠洲岛原油码头及配套工程项目是北海20万吨/年聚丙烯石化项目及配套工程的配套工程之一,主要包括建设1座30万吨级原油码头、6座10万方原油中转库区及涠洲岛至铁山港53公里海底管道工程,建设期2年,计划2011年6月前建成投入使用。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该项目溢油风险,确保区域应急资源优化、整合和利用,市政府决定将该项目的溢油应急响应纳入北海市的应急处置系统,以便进一步提高海上溢油事故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北海涠洲岛原油码头及配套工程项目溢油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北海涠洲岛原油码头及配套工程项目溢油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护北海辖区水域环境和生物资源,维护海洋生态平衡,防治来自原油运输船舶、原油码头、设施和管道油类作业造成的溢油污染损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北海市海洋船舶、管道溢油事故应急反应及时、有序、高效。
1.2 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北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北海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1.3 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