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海-南宁成品油管道工程及涠洲岛-铁山港原油管道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政办〔2010〕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中石化集团公司计划于今年4月全面开工建设北海-南宁成品油管道工程及涠洲岛-铁山港陆域原油管道工程。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北海-南宁成品油管道工程及涠洲岛-铁山港陆域原油管道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刘宏武 副市长
副组长:蒋同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力术 中石化协调指挥部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
谷 鸣 中石化销售公司华南分公司副总工程师
成 员:陈继达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立志 市规划局局长
黄海波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欧阳经华 市财政局局长
李东风 市林业局局长
张海涛 市环保局局长
李武团 市水利局局长
左晓峰 市交通局局长
徐相波 市港务局局长
许华本 市旅游局局长
钟月生 北海海事局局长
韦 宏 市湾办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窦兴明 市湾办副主任
王 逸 合浦县常务副县长
李海文 海城区常务副区长
李国智 银海区常务副区长
莫华福 铁山港区常务副区长
万 勇 中石化销售公司华南分公司重点工程 项目部经理
司刚强 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北海项目部经理
叶吉景 中石化广西北海石油公司经理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湾办。办公室组成如下:
主 任:韦 宏(兼)
副主任:窦兴明(兼)
王 逸(兼,负责合浦段)
李海文(兼,负责海城区段)
李国智(兼,负责银海区段)
莫华福(兼,负责铁山港区段)
万 勇(兼)
司刚强(兼)
裴德西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二、工作职责
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管道施工临时租地补偿标准颁布工作,召开市、县(区)管道工程建设协调工作会议,指导县(区)开展管道建设临时租地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