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要定期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办理消防行政案件等。制定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办法,并将消防工作纳入社区和新农村警务建设工作内容,定期组织考评,将考评结果与民警晋职晋衔挂钩。2010年,要联合公安、建设、文化、工商、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11年,全市50%以上派出所要落实消办案经费,确定一至两名专职消防干警,设置消防办公室,配备必要办公和检查器材。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切实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市消防支队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执法制度,建立完善消防监督干警个人执法档案;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执法中的廉政建设,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消防监督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每月组织对消防监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对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指导,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宣传;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全面落实《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发挥消防防灾馆、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全市所有消防监督干警要做到会开展消防宣传,会开展消防培训,会指导检查火灾隐患,会组织员工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从2010年6月起,消防部门要每月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发放200份消防宣传资料,在北海消防网、北海消防数字化管理服务网建立业务咨询和服务平台,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服务,每天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或消防工作信息不少于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