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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0〕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七日

  北海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下简称“防火墙”工程),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各级各部门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作为保增长的“服务工程”,作为保民生“民心工程”,作为保稳定的“基础工程”,作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创新工程”,推动我市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防火墙”工程落到实处,决定成立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原生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蒋同根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组成,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防火墙”工程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消防支队支队长邓锡中兼任。
  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和日常检查督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防火墙”工程顺利实施。
  三、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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