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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北海市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北海市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0〕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0年北海市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十日

  2010年北海市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0年我市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财〔2010〕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整体推进,品种择优,公开推介,农民自愿,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目标,运用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手段,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农作物优良品种和新技术推广步伐,稳定粮油作物种植面积,提高农作物特别是粮食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2010年,全市水稻良种补贴计划实施面积78万亩(其中早稻24.3万亩,晚稻53.7万亩),补贴金额780万元;全市玉米良种补贴计划实施面积18万亩,补贴金额180万元;小麦、棉花良种补贴因种植面积小不作计划。具体补贴面积以全市各地 2010年实际种植面积为准。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力争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0.5万亩左右,总产量达到38万吨,单产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品质进一步改善。
  三、补贴范围、对象、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范围。
  水稻、玉米、小麦、棉花良种补贴在全市实行全覆盖,但在已被征用为非农用地及已退耕还林、还牧的耕地上种植的不纳入补贴范围。水稻、玉米种植面积包括常规品种种子繁殖、杂交品种制种等种子生产面积。
  (二)补贴对象。
  全市所有使用水稻、玉米、小麦、棉花良种的生产者(含农场和科研院所职工承包种植者)均可享受补贴。对承包人租田给他人种植或由他人代耕种粮的,按谁耕种谁享受补贴的原则,补贴资金发放给种植租赁人或代种人。
  (三)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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