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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建设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成 员:沈可明   市建委计财科长
  陈 玲 市审计局副科长
  联络员:沈可明 13977955718
  第四督查组:
  组 长:黄 莹  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主任
  成 员:陈石勇   市国土资源局科员
  何    安斌  市环保局监管科
  联络员:陈石勇 2077109
  二、督查内容
  (一)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完善推进工作机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倒排工期方式,逐月进行分解,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
  (二)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前期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完成进度情况。
  (三)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督查办法
  主要采取现场督查和电函督查两种方式进行。
  (一)现场督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掌握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
  (二)电函督查。主要采取电话咨询、函请责任单位报送有关汇报材料及项目进度报表等方式,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即时性了解。
  四、督查分工:各督查小组负责项目见附表。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督查工作领导责任制。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督查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或本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督查工作。督查工作机构由主要领导任负责人,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日常工作,并明确督查联系人。各县区、各部门要于6月25日前将分管领导、联系人名单报市监察局效能监察室。
  (二)实行绩效考核考评制度。将年度投资工作和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列入各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三)实行重大建设项目进展周报制。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于每周三前将上周的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书面报市投资项目办。
  (四)市投资项目办要充分发挥职责优势,切实履行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的工作责任,做好投资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广泛利用新闻媒体,以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对投资项目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五)各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分别于2010年6月和10月将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集中督查。每次督查后要形成督查报告报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由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综合后汇总后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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