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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北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政办〔2010〕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领导,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稳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北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华蕊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吴 涛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苏 阳  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行长
  何文俊  北海银监分局局长
  朱永辉  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徐小明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陈善强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谢 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石 昆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韦标锡  市监察局副局长
  周柯伊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鸿立  市建委纪委书记
  占远城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浩勇  市商务局副局长
  魏平安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全利  市林业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何 如  市法制办副主任
  苏 平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郑卫红  市地税局纪检组长
  吴文成  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邱 捷  北海银监分局纪委书记
  朱 辉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全市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研究和制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原则、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确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目标和规划,组织、协调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性质认定工作,协调跨地区案件的处置工作,制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检查、督促、指导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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