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海上渔事纠纷治安案件处置方案的通知

  (一)市综治办。
  协调、督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海上渔事纠纷治安案件的处理,必要时,牵头召开协调会议;视情向市外宣办通报相关情况,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在处置海上渔事纠纷治安案件中,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到场处理,并对相关单位人员到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记录;对于处理和强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
  (二)渔业主管部门。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海上渔事纠纷的报告,因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置,当事船舶船籍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海上渔事纠纷发生地就近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都负有制止事态恶化的责任;接到海上渔事纠纷报告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纠纷双方船籍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当事船舶船籍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或通报后要迅速采取措施,根据《渔业法》和《广西渔业管理实施办法》调解和处理渔业生产纠纷或通过渔民社团组织做好当事人的工作,指导渔民协商解决纠纷。当因海上渔事纠纷引发治安案件时应立即报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向公安边防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三)公安边防部门。
  1.广西武警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
  海上渔事纠纷治安案件发生后应及时派人到场维护秩序;相关部门在依法处理渔事纠纷过程中或处理后,案件相关人员仍采取过激行为的,海警第一支队应依法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恶化,维护处理现场秩序;调查案件相关人员的身份和其他信息资料,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对案件相关人员逃匿的,应当进行对其是否涉嫌犯罪的调查取证;涉及犯罪的,依法对其进行处置。
  2.公安部门
  当接到海上渔事纠纷治安案件报告后,应立即派出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秩序,当案件相关人员仍出现过激行为时,应依法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态恶化,并协助案件处理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四)辖区政府。
  当接到海上渔事纠纷治安案件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安边防部门报告,并派出人员赶赴现场,做好所属辖区的案件相关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或恶化,引导案件相关人员配合案件处理。督促辖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解决纠纷,并协助案件处理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五)宣传部门。
  对于引起媒体关注和报道的海上渔事纠纷治安案件,负责指导、把握对外宣传口径、内容,并监督各单位接受媒体临时现场采访情况。
  (六)其他部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