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海上渔事纠纷治安案件处置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0〕131号)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海上渔事纠纷治安案件处置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北海市海上渔事纠纷治安案件处置方案
为快速有效地处置我市海上渔事纠纷治安案件,保障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区的社会稳定,促进渔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疏导教育、公平协调、依法处理、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分级应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上报”的要求,以最快的速度、最科学的方法,积极稳妥地处置我市海上渔事纠纷治安案件,构建“平安渔业、和谐渔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北海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组织保障
成立北海市海上渔事纠纷治安案件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海上渔事纠纷治安案件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玉玉 副市长
副组长:庞天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蒋同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
庞许明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林桂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辛序林 市委维稳办副主任、市综治办副主任
林接模 广西武警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支队长
成 员:谢 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全彪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支队长
陈振华 合浦县副县长
陈学军 海城区副区长
黄庭军 银海区副区长
罗 鹏 铁山港区副区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辛序林兼任,副主任由陈全彪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传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协调并组织开展辖区海上渔事纠纷治安案件的处置工作。各县区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快速有效处置海上渔事纠纷治安案件。
三、明确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