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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县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8年全县受热带风暴影响,出现了一个多月的连续降雨,降雨量与历年相比明显偏多,引发了多处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但是人民的财产受到严重的损失。
  二、重点防范期
  我县的汛期是每年的5月~10月,重点防范期为7~9月,这段期间降雨多、雨量大,容易引发岩质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是地质灾害高发时期。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务必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随时做好防治地质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
  采石场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与采矿活动密切相关,发生地质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和矿山企业需做好长期防范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落实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许 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郑忠辉(县政府办副主任)
  罗章波(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成 员:罗宁波(县财政局局长)
  卓令乾(县民政局局长)
  林 瑞(县水务局局长)
  姚崇生(县交通局局长)
  向 前(县卫生局局长)
  李荣东(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张惠涛(县建设局副局长)
  杨 锋(县安监局局长)
  王信辉(琼中气象局局长)
  黄才雄(营根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 海(湾岭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 静(黎母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祝江(中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芳敏(和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邓运周(长征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君月(红毛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强(什运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文志(上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祝佳(吊罗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电话:86222283),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章波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建立群测群防网络系统。
  群测群防是行之有效的地质灾害防灾措施。因此,我县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也应本着“以人为本、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原则,实施分级管理,由县、乡镇二级政府组织监督,发动灾区群众自觉监测,加强对高陡边坡、危岩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控,严防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全县整个监测系统由县级、乡镇级、村级三级监测网组成,各负其责,责任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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