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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县农村卫生管理县、乡、村一体化改革方案的通知

  1、实行聘任制。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制度,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或更大范围内,选拔作风好、懂技术、懂政策、会管理、民主意识强的的人员担任院长,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院长政策法规和管理技能培训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院长的任期管理,严格年度考核与财务审计,对不称职者及时予以解聘。全面推行聘任制,以事定岗,以岗定人,择优上岗,全员聘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数量控制、严格准入、择优聘用”的原则,做好县、乡、村卫生机构人员聘用工作。严格执行人员执业资格准入规定,调整未取得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非专业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逐步分流,确保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2、实行浮动工资制。深化改革农村卫生单位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搞活内部分配,实行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发放办法,按岗位、技能、业绩、服务质量与态度等因素确定个人收入,体现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
  3、规范卫生服务项目。依据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合理制定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努力降低运行成本,控制费用增长,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卫生服务。
  四、改革的步骤
  (一)成立机构,充实人员(2009年6月30日前)。各医疗卫生机构也要相应改革工作机构,指定工作人员,在县、乡、村卫生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2009年7月1日至7月10日)。通过多种方式,向医疗卫生机构干部职工,宣传县、乡、村卫生管理一体化改革的意义、内容,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参与改革的自觉性。
  (三)调查摸底,登记选册(2009年7月10日前)。组织力量对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待遇、设备、用房、药品、门诊量,效益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造册。
  (四)职责划分,理顺关系(2009年7月11日到7月15日)。重新划分县、乡、村医疗机构工作职责,明确隶属关系,理顺工作关系。
  (五)聘任院长,健全班子(2009年7月16日至7月25日)。根据各卫生院的实际情况,公开招聘院长,同时选定副院长和科室负责人,组建院管会。
  (六)建立机制,规范管理(2009年7月26日至7月30日)。建立新机制,对乡镇卫生机构实行“六统一”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五统一”管理,实现农村卫生服务协调、高效、规范运转。
  (七)总结经验,表彰先进(2009年8月10日前)。全面总结县、乡、村卫生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情况,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且召开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同时做好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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