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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县农村卫生管理县、乡、村一体化改革方案的通知

  4、盘活机制。深化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卫生服务效率,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保障制度协同发展。
  5、便民利民。基本实现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基本实现农民“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便民目标,解决农民就医难、花费大的问题,适应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改革各项工作
  县、乡、村卫生管理一体化是农村卫生管理新模式,对促进城乡一体,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意义重大。推行县、乡、村卫生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加强领导,使改革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县、乡、村卫生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许教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郑忠辉(县政府办副主任)
  向 前(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林 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琼英(县发改局副局长)
  曾令锦(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德雄(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冯尔山(县教育局副局长)
  吴毓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黄国清(县编委办主任)
  邹立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向前同志担任(兼)。工作人员由上述单位抽调。
  三、改革内容
  (一)整合资源,健全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1、县级医疗机构设置。我县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石龙医院。主要通过全县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整合,提升其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2、乡镇卫生院设置。我县有10个乡镇14个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湾岭中心卫生院,红毛中心卫生院,黎母山中心卫生院和和平中心卫生院,其中松涛卫生院隶属黎母山镇中心卫生院管理,长兴卫生院隶属和平镇中心卫生院管理。
  3、村卫生室设置。我县共有100个村委会,按村卫生室建设规划,我县应建87间村卫生室。争取今年内建立39间村卫生室,明年建立48间村卫生室。
  (二)明确县乡村卫生机构职责、功能和任务,建立分级医疗制度。
  1、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建设成为全县的医疗、中医、妇幼和生殖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卫生应急、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等技术培训、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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