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安排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09年3月至12月。
(一)部署阶段
2009年3月,全面部署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残留监控工作重点。
(二)集中整治阶段
1、组织开展兽药经营市场GMP监管、市场整治和安全用药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曝光。
2、认真完成省下达的兽药和兽药残留抽检工作,并按时送样。
3、组织开展兽药经营市场执法重点检查活动。
4、加强兽药合理使用指导工作,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积极组织兽药法规、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报道和资料发放活动。
(三)总结阶段
6月20日和12月5日前分别向省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省农业厅兽医处上报上半年和全年专项整治总结(包括采取措施、查处成效)。
附件6
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保障认证产品质量、规范标志使用为主线,以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较大的产品为重点,加大检查指导和依法查处力度,强化全程监控,完善认证及监管制度,实现“三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促进“三品”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要在98%以上,防范和杜绝突发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二)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实现获证单位生产过程有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制度,以及与其对应的生产管理记录档案,执行率要达到95%以上;
(三)增强获证单位使用标志的积极性和规范性,确保90%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
(四)全面提升认证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健全“三品”监管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瓜菜、水果、禽肉、禽蛋。
绿色食品:水果、蔬菜、茶叶、稻米、禽蛋及蛋制品.
有机农产品:蔬菜、水果、稻米、禽肉、禽蛋。
以上产品中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
(二)重点单位。
涉及上述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由农技推广和管理部门作为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主体的上述重点产品生产基地。
(三)重点区域。
“三品”集中生产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认证管理有效性。
一要督促“三品”工作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梳理文件档案,切实做到认证管理“事前有制度、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文档,证后有监管”;二要进一步加大证后监管力度,指导各地完善产地动态监管、产品质量监测、包装标识管理、全程可追溯管理、应急预案等监管制度,逐步实现“三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三要强化认证检查员职责,确保检查员在材料受理、材料报送、文件审核以及现场检查过程中行为规范。
(二)突出关键环节,强化生产经营规范性。
积极推行全程监管理念,全面监控“三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突出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证书标志使用等整治要点,坚持产地环境监控与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相结合,规范投入品使用与开展生产技术服务相结合,包装标识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相结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强化获证单位质量安全意识相结合,积极打造从田间到市场的安全链条,促使获证单位普遍做到“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
(三)开展产品监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性。
深入开展“三品”质量监测,对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加工车间(仓库)的认证农产品进行抽检,在抽检产品结构中,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各占一定的比例,与产品认证形成对应的协调关系。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通过开展产品监测,及时发现产品质量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切入点,建立健全以监测、分析、预警、防范、控制为主线的“三品”风险管理机制。
(四)规范标志使用,维护包装标识合法性。
积极开展“三品”包装标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促使法律法规规定转变成“三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自觉行动。深入开展认证标志检查,通过落实企业年检和标志市场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及公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用标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维护“三品”市场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县农业主管部门协调本地区的“三品”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县农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迅速制定本地区、本行业“三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合现有监管力量,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切实将专项整治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应注重宣传引导,强化技术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掌握动态,及时总结
县农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联系工作,于每月13日和28日前向省农业厅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处室通报工作动态,及时总结进展和成效,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作为监管制度固定下来,逐步完善“三品”监管长效机制。
六、工作安排
详见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表。
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表
阶段 | 时间 | 工作名称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和目标 |
第一阶段 | 3月 | 启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 印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专项整治活动 | 按照专项整治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迅速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 |
3月 | 获证单位内部自查 | 组织获证单位对照标准对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自查 | 及时查找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完善内部管理 |
第二阶段 | 4月 | “三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 | 组织对市场销售的“三品”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标行为进行查处 | 确保90%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 |
第二阶段 | 4月~11月 |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 | 通过狠抓十二类产品强制性用标、加大标志监督检查力度、创建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等措施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监管长效机制 | 促使获证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使用标志,实现标志加贴率大幅度提升,初步形成“国家-省-地-县”齐抓共管的标志监管新格局。 |
4月~11月 | “三品”质量抽检 | 在生产基地、加工车间(仓库)和主要销售点对“三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 “三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报告任务下达单位,并依法作出处理 |
4月~11月 |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标志管理人员培训 | 全年举办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的培训2期培训,培养一批懂管理、会审查、善监督、能服务的人才队伍 | 充实体系人员队伍 |
4月~11月 | 绿色食品认证检查员和标志监管员培训 | 组织绿色食品管理机构人员培训 | 培训管理人员950人,提高认证监管队伍素质 |
8月~9月 |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 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有效性、生产经营规范性、产品质量安全性和包装标识合法性开展全面检查 | 督导检查市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
11月 | 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信息共享体系 | 掌握各地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信息,搭建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信息共享平台 | 实现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信息共享,提高监测工作实效性 |
第三阶段 | 12月 | 总结 |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完善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