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从2009年3月开始,每月13日和28日前要向省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处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等内容。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各农业质检机构要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各农业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也要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要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要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重大活动安排
(一)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3月上旬,启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
(二)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3~12月,对农药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监管力度。(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
(三)组织开展第五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3月份,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培训咨询活动,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
(四)组织开展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为主题的饲料执法年活动。3~12月,重点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督导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
(五)组织开展“三品”专项整治行动。3~12月,重点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
(六)组织开展兽药专项整治活动。3~12月,严厉打击各种涉及疫苗和兽药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强化对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县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
(七)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3~4月底,重点对猪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和生猪交易市场进行监测,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行为。(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
附件1
琼中县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
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伏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斌(县农业局局长)
林 栩(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廖孝文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莫献忠 (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由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及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组成。
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农业局副局长黄伟生同志和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侯翠娟同志担任,成员从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及县农机服务中心相关人员中抽调。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联络协调工作由县农业局和县畜牧兽医局负责。
联络协调人:黄伟生(县农业局副局长),联系电话:86238731,13379821025 ;传真:86239023;Email:qznyj9023@126.com。侯翠娟(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联系电话:86222716,13086096059 ;传真: 86226434;Email:juan6059@163.com。
附件2
琼中县2009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
暨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蔬菜等鲜食种植业产品生产环节,以甲胺磷等所有的禁限用高剧毒农药为重点,坚持标准化生产,推广高剧毒农药替代技术,强化执法监管,加大监测力度,逐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所有的禁用高剧毒农药行为,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使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提高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产品检率达97%以上。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所有的农药,以及瓜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
(二)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瓜菜、水果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重点区域:瓜果菜主产区。
四、整治任务
一是整顿农药市场秩序。要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活动,对制售假劣农药地区开展执法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所有的禁用高剧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高剧毒农药的行为。
二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要组织对瓜菜、水果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是否建立产地准出制度。同时,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三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大力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做好高剧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加强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指导。
四是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流动服务站的功能,加大对瓜菜、水果等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特别是加强主要生产基地、收购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挑选业务精、善管理的同志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将监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效能。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由县农业局负责农药市场的监管工作,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给予配合;由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流动服务站负责检测县城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各乡镇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流动服务站负责检测本乡镇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健全工作制度。各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形成监管合力。
(四)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宣传违禁高毒农药的危害性和国家有关禁限用规定的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查办大案要案。要认真梳理确定一批重点案件,组织力量集中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对于农药违法案件,要严格依法处罚;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假劣农药案件,公布依法惩处的结果,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六)及时报送信息。从2009年3月开始,每月13日和28日前要向省厅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处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等内容。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单位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交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
(六)总结工作经验。认真组织开展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调整,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六、工作安排
详见2009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表。
2009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表
阶段 | 时间 | 工作名称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和目标 |
第一阶段 | 3月上旬 | 部署工作、自行检查 | 发布文件、调查、了解并总结 | 及时到位、准确评价、找出问题 |
第二阶段 | 3月10日-30日 | 宣传发动 | 启动“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 | 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
4月-5月 | 市场监管 | 开展春季农药市场监督检查 | 确保措施到位 |
5、8、10月 | 残留监测 | 对瓜菜、水果开展农药残留监测 | 确保公正公平 |
9月-10月 | 市场监管 | 开展秋季农药市场监督检查 | 确保措施到位 |
5月-10月 | 宣传培训 |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瓜菜、水果生产技术宣传、培训 | 确保进村入户 |
第三阶段 | 12月 | 总结提高 | 总结工作经验、通报表扬先进 | 确保实事求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