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县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市农场,县政府直属机关、企事业各有关单位,省驻琼中有关单位,各国营农(林)场,农垦营根机械厂,金石橡胶加工分公司:
《琼中县
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琼中县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
2、琼中县2009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暨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
3、琼中县2009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琼中县2009年饲料专项整治暨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5、琼中县2009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暨兽药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6、琼中县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7、琼中县2009年农资(种植业)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8、琼中县2009年农资(畜牧业)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
琼中县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有关通知及《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巩固近几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成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达100%,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和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5%、75%、98%、70%和97%以上,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所有禁用高剧毒农药的行为,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监控。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所有禁用高剧毒农药的行为,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
2、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整顿农药市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所有禁用高剧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三是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四是加大对瓜菜、水果和茶叶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特别是加强生产基地、收购点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所有的高剧毒农药,以及瓜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瓜菜、水果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营根、湾岭、黎母山、长征、红毛、什运等瓜果菜主产区。
4、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
(二)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奶畜养殖场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2、主要任务。一是继续加强奶畜养殖场监管。二是严把生鲜乳市场准入关,所有生鲜乳生产企业主体明确、证照齐全。三是开展生鲜乳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行动。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鲜乳;重点单位:生鲜乳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
4、此项工作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与《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相衔接。
(三)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7%以上,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二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四是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4、此项工作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
(四)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兽药产品平均合格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禁用药物;二是加强兽药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的清查行动;三是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四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五是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台帐管理制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未批准的兽药;重点单位:兽药经销企业;重点区域:营根、湾岭、黎母山、长征等乡镇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
4、此项工作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
(五)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进一步规范企业用标行为。
2、主要任务。一是完善认证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三品”集中生产地区。
4、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
(六)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进一步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满意度。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组织开展橡胶树种苗专项整治活动;四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五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六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区建设;七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产品;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4、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和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和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配合。要与《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相衔接。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
在全县范围内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分别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和对《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农业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及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收购点以及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我县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督促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各农业部门对农产品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全面总结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各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县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农业部门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