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加大行政权限依法下放力度,进一步减少行政执法层次,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
3、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善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职权重新核准界定公告工作,建立健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
(五)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行政透明度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健全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检查。推进行政工作透明化改革,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和投诉机制。
3、拓宽政务公开领域。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要健全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逐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政府预决算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推进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听证、民意征集等制度,规范信访行为,着力引导人民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民意表达及反馈机制,及时受理、依法处理社会公众的举报和申诉。加强与网民的互动,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应对能力。
2、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并尝试运用特区立法权推进和固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成果。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革行政复议办案方式,完善办案规程,提高办案效率。逐步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