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重点测试报考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时,对进入面试人选对象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查,如有人选未能通过第二轮资格审查的,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试题的命题,以及评委的确定由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五)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差额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正式列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该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不带入组织考察及以后阶段。
(六)组织考察
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同时,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考察对象应按要求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根据需要可对考察对象进行延伸考察。
(七)确定差额票决人选
考察组向县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县委组织部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提请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
(八)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
县委常委会听取县委组织部关于各职位差额人选的情况汇报,现场票决确定拟任人选。差额投票表决时,可安排拟提名人选到会作简短演讲或播放人选多媒体资料片等内容。
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某职位无合适人选的,可以放弃该职位的竞争性选拔。
(九)任前公示
通过琼中电视台、县党政信息综合网站、县人民政府网站、《今日琼中》等新闻媒体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办理任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法律程序任命,并实行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且愿意来琼中工作的,可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五、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