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换届前扎实做好各项正风肃纪工作,为换届打下坚实基础
(1)开展专项检查。换届工作启动前,在各乡镇党委对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开展普遍自查的基础上,县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点抽查,尤其是对各种举报查处后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推进换届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2011年3-12月)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县纪委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施步骤,继续推进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问题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苗头性问题。(2011年1月-2012年1月)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
2、换届期间全力抓好监督检查,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1)实施巡回检查。乡镇换届期间,县委将派出换届工作巡回督查组,深入各乡镇了解掌握换届动态和执行换届纪律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对换届风气党代表满意度不高的地方,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介入调查,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及时作出处理。(2011年6-12月)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
(2)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电话、信访、网络“三位一体” 的举报平台,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并做到举报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举报网站24小时正常运行,畅通基层党员干部监督换届工作渠道,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突出问题和考察人选问题。(2011年6-12月)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县纪委
(四)严厉查处,严肃追究,以儆效尤
1、实行查核专办制和查核责任制。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及对考察人选的举报情况,由专人负责受理,并做到当日汇总、当日报告,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查核。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进行重点查办,做到一查到底,并限定在15天内拿出查核结果,涉及到考察对象问题的,必须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对线索不具体的举报或查核不属实的,也要进行提醒谈话;对上级部门督办件,要在15日内报告查核结果。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并对查核结果负责。(2011年6月-2012年2月)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
2、实行适时通报制度。对于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按照中央“5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理、严格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做到查处一起及时通报一起。(2011年6月-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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