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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十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程序,稳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范围,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
  (二十五)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等财政管理制度,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规范财政转移支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十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规范司法裁量权的行使,健全司法公开、司法回避、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执法权、司法权的监督制约,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司法腐败行为。(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纪委、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
  (二十七)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企业投资核准制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完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和考评机制。(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政府办)
  (二十八)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董事会试点工作,强化企业监事会监督检查措施。(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琼中工商局、农垦驻琼中办事处)
  (二十九)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行业自律,加快形成代理机构退出机制。(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政府办)
  (三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深化招标投标、土地和矿产交易、物资采购、产权交易市场改革,强化监管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县发展改革委、县监察局、县商务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把握重点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抓好排查整改工作,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法转包分包和未批先建、违规调整规划等问题。深入推进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严肃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法征地拆迁,以及违规违法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有形市场建设和项目信息、诚信信息公开工作。(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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