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新市农场、县级国家机关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驻琼中各单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协办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所承担工作任务的具体方案,并于4月15日前报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纪委党风室)。各牵头部门要分别于今年6月15日前和12月15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落实牵头工作任务情况书面报告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为确保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五届六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任务、要求及分工(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其它为协办部门)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开展对中央、省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市场价格调控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发展改革委、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工业与科技信息产业局、县物价局)
(二)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县委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渔业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与科技信息产业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农垦驻琼中办事处、县纪委、县监察局)
(三)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县委关于房地产调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物价局、县纪委、县监察局)
(四)加强对国际旅游岛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总体规划、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考核评估、加大问责力度,保证任务落实。(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旅游局)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改善公共服务,认真整治旅游、治安、卫生、交通等方面问题,营造加快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良好环境。(县政府、县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交通运输局、琼中工商局、县纠风办、县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