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地名普查涉及面广、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加强对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邯郸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各县(市、区),邯郸经济开发区,市马头生态工业城要按照《邯郸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实施方案》(附件2)要求,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实施本区域的地名普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河北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地名普查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年度任务,合理调度资金,确保地名普查经费按时足额落实到位。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邯郸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赵险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海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学峰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李政朝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书宽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章书 市外侨办纪检组长
史银海 市民族宗教局副调研员
马金献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曙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
武同舟 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张亚明 邯郸军分区司令部作训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李政朝同志兼任。
附件2:
邯郸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2010]38号)要求,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地名普查任务,全面准确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第二次地名普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市、区),邯郸经济开发区和市马头生态工业城。地名普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清全市行政区域内行政区域、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民点、海域、水系、陆地地形、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等12大类、117小类地名的基本信息和相关属性信息,完成对不规范地名的标准化处理和重要地理实体地名标志的设置,全面掌握地名信息基础数据,建立地名信息全、现势性强的地名数据库,充实和丰富地名网站,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为政府履行各项行政管理职能提供重要依据,为社会提供详尽、准确、规范的地名信息服务,全面提升我市地名管理和地名服务水平。